更新时间:2023.01.02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持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找不到的,债权人要起诉,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的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
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到法院起诉,进行公告送达。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借款人的工程款,虽然他是挂靠在别人名下,但是只要能查清、并确认钱是他的,还是可以采取保全措施的。既然区领导都说了“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
一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民间俗称欠条或者借条)内约定了还款日期的,那么自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2年内为诉讼时效,过了3年,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 二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简单的说就是借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债权人懈怠起诉,债务人可以主动去起诉。只要符合立案要求的,法院都会受理。通常出现这两种情况:1、对债务的数额有分歧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的数额;2、对债务的利息有分歧,债权人没有起诉,但是,利
债务起诉被告不到场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债务纠纷中被告不是必须到场的,被告不到场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及作出判决。被告不到场并不意味着被告必然败诉,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告也有可能败诉。需要注意的是,如
如果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债务人应当积极应诉,若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应当积极还款,争取调解成功。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应当争取让法院判决分期还款或减免还款。在债权人的角度,如果其不同意分期、延期还款或者减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已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