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对于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作为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和同一诉讼标的作为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诉
对于行政诉讼的理解如下: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以此为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以及该类主体不平等的诉讼活动的统称。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几种情形 1、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于当事人重复起诉的相关规定如下:如果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当事人已经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该法院也已经立案受理,而当事人又继续向另一个法院起诉的。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
适用法律不同: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来调整;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
认定重复起诉的标准是: 1、原告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一个法院就该行政行为立案后,当事人又在其他法院起诉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旦一个法院就认定一个诉讼是否为重复起诉,除了判断起诉人、诉讼请求等主观要素是否同一外,另外一个重要标准是判断前后两诉的客观要素即诉讼标的是否同一。 由于诉讼标的决定着判决的约束力,因此准确厘定诉讼标的尤为重要,基于行政诉讼的全面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几种情形 1、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
第一,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或占支配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行政治理,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这里所说的实施行政治理,是指行政机关直接以合同作为实施行政治理的手段。而签订民事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或者是
遗嘱与赠与协议的区别如下: 1.生效时间不同。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 2.遗嘱是单方的行为;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
1、对象不同。复婚的对象是原来的配偶,再婚的对象不是; 2、定义不同。复婚是离婚的夫妻恢复夫妻关系,再婚是离婚的人再建立夫妻关系。但无论是复婚还是再婚,程序都是一样的,效力也并无不同。
市委:即市一级的党的委员会,主要负责主持和处理该区域党的各项事务和重大事件。市府:即该区域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处理该区域各项综合性的行政事务。市府在市委的领导下自主的处理各项行政事务,向该市人大负责并定期向市人大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