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如何行使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该子女的晚一辈的直系血亲代替已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直系血亲长辈应当继承的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称为被代位人。代替被
首先,如果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如果没有表示,或者在此之后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另外,对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不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另外,公
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当然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继承的遗产争议。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发生继承的事实。具体就是指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又包括被宣告死亡,同时留下了个人合法的财产;
根据《继承法》有关法定的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时,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用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第二顺序的
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原则上,当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
要解决继承权纠纷,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这主要是根据了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继承法也建议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继承权的纠纷。只有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时候,才建议继承人通过诉讼的方式,来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
过户费用是指,因继承发生房产物权变动时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的,不征收契税。其中,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是以上所列举对象继承土地或房产时,就不需要缴纳税款。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且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宣布破产后还需要还债。但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权。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一般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则要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按照普通审理的话,要六个月的时间,同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要上诉的,二审的时间是三个月。 所以离婚纠纷一般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如果按照两次诉讼进行计算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果同意,司法机关应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个人或者单位,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