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本罪的认定标准或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
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防护林地、用材林地的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竹林的补偿标准: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
山林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比照相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计算; 2、 地上林木补偿费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能够移栽的,政府要支付移栽费; 3、安置补助费,
盗伐森林要承担的后果是: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采伐许可证但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信息,进行采伐,肆意砍伐国家、他人以及自家山上的森林和树木,这种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
1、本罪与收购赃物罪的界限盗伐、滥伐的林木在广义上也属于赃物,因此对其进行非法收购、运输的行为也属于一种收购赃物的行为。区分的关键在于收购的对象不同。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以外
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有: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涉嫌滥伐林木罪的判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