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买方临时中止交易、不愿赎楼、不愿或不按时支付房款;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将二手房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二手现房无效合同有: 1、出卖人非房屋产权人; 2、在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出卖共有房屋;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
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情形下无效:二手房买卖合同主体不适格的;合同意思表示虚假的;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买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以下各事项必须注意: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二、已有银行按揭的二手房的买卖三、夫妻共有的二手房买卖四、共同拥有产权的二手房买卖五、欠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二手房买卖六、拍卖时的二手房买卖七、已经设定抵
无效合同的情形 (一)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
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第二种是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若主合同出现了以下情况,不管担保合同内容如何,它都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一)一方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联,损害国家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