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继承人口头方式放弃继承权有效,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 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 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
遗产继承的公证书不会因为法定继承人死亡而失去法律效力。一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遗嘱中有多名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仍然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
一般无权继承遗产,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
死后著作权的处理办法是: 1、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2、除前述权利以外的其他著作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继承。
继承人后死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不仅包括了亲生子女,还包括了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也包含了晚辈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