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无期徒刑最多可减刑到13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
无期徒刑不减刑,没有具体年数,一直关押到罪犯死亡。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可以减刑,经过减刑之后,最低执行刑期不得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正在服刑的犯
无期徒刑能减刑到十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体减刑多少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无期徒刑不减刑是终身关押。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的相关规定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
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为有期徒刑后,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无期徒刑最多能减到十三年。具体的减刑幅度为: 1、一般表现良好会减刑为22年有期徒刑; 2、如有立功表现,可减刑至21-22年有期徒刑; 3、如有重大立功,则最多可减刑至20-21年有期徒刑; 4、还有兜底条款,例如特赦等。减为有期徒刑后,
无期徒刑服刑四年后能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