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 (4)《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
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主要看的内容如下: (1)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2)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3)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职工生活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5)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 (6)供养亲属完全
当事人应该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六十日内及时作出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的,则依法延长三十日。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鉴定的标准: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工伤鉴定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后,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是指已经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工伤鉴定的范围单指工伤,伤残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地点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在地。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劳动轻伤的具体鉴定标准: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等。
被认定为工伤后没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医药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同时还享受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