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分割方案: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债务不属于合同纠纷,两者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合同纠纷指的是,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债权是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的权利就是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单方面立遗嘱。因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要经过夫妻两个人的同意。就算我们要立遗嘱,也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当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如果在立遗嘱的时候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了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该份遗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部分无
双方离婚后并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婚前财产不属于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对方所有的财产。因此,就算是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也不需要对
二婚夫妻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方法:双方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及进行处理;婚前个人财产依旧归个人所有;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为照顾女方和孩子,以及无过错方。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前购买的房子加名是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加名的时间以及房产的购置方式来认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加上要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产,写的是谁的名字属于谁。但如果在婚后加名字,那么就是属于
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只有一方签名但事后一方认可的,也包括一方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但是如果借的钱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则属于个人债务。除了上述规定以外,夫妻双方对外属于一个整体,特别是在有共同事业的情况
对于共同债务,原则上应该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债务问题应当作出处理。双方应当按照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判决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对于债务的清偿主体和比例来偿还债务。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承担了超出自己本应当承担的清偿责任,那么是可以要
离婚之后一方产生了债务,关键是要对于债务的用途和去向进行证明。如果是用于了家庭的共同开支,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判断共同债务一般需要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的,但是这个债务是夫妻婚姻家庭
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已经离婚,对方产生了债务,那么这个债务是属于离婚之后才产生的,与另外一方是没有关系的,另外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但是如果对方举证证明这笔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是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用于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使用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一般房屋认定为是登记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由登记方补偿给另外一方。如果使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来进行还贷,那么就并不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