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
夫妻双方都有生育保险的应当在女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享受生育津贴。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一般报销女方的比较多男女生育险的规定如下: 1、生育保险是男女双方都可以享受的,但享受的项目不同。 2、正常情况下,女方是报销相关费用和产假工资的,而男方是报销看护假期间的工资的。 3、特殊情况下,例如女方没有单位、不符合生育险参保条件
只能是夫妻中的一方报销生育险,建议将有关生育报销相关凭据交由女方所在单位去申请生育报销,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方报销生育险(属城镇职工生育险的)除可享受有关生育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报销,还可享受生育后三个月内的当地最低生育保障工资。用男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主要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不报销的范围如下: 因住院医疗事故造成的额外医疗费用。不符合国家或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以及相关医疗法规的相关规定。产外分娩并发症治疗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
生育险待遇申领申请人提供下列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
生育险报销的费用如下: 1、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2、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3、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4、生育(流产)产生的医疗费; 5、其他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