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一般是是三十日到三个月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是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破产申报债权应由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法院确定申请期限后,债权人就应当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具体流程是: 一、企业破产申请 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三、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破产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还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也需要说明。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如下: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破产债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也需要说明。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以下流程申报债权: 1、由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申报债权时,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申请债权申报的流程是: 1、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3、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