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包括: 1、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在管制期间的适用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有: 1、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2、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
行为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原因主要有: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 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因为这样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故意杀人的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监管场所或者公安机关。如果在主刑执行期间的,由监管场所执行。其他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然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除此之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行为人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的,应这样处理: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按照法律的详细规定来量刑。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除此之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情形如下: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1、附加适用。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