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行为人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的,应这样处理: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的规定,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
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有: (一)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有以下情形: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
我国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起始日期,一般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
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剥夺行为人基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行为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行为人关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宣判上面,经常可以听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等判刑情况。但实际上很多人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并不太了解,也不懂得它有什么样的影响。那么,被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下列规定: 1、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期限;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情形规定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能,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监督权三种,所以剥夺政治权利并不影响办理护照。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