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财产遗嘱的有效,需要根据遗嘱的形式来进行判断。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打印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均须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为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须亲笔书写,签名
丈夫去世之后,剩下的财产就是丈夫个人的遗产。这时候,当然会涉及遗产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自然人少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这时候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内容来执行。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继承中,丈夫的遗产要按照一定的
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更换户主名字。但要分情况办理:未完成网签和备案的,这时如果更名手续相对简单,只是换了一个人跟开发商签合同,可直接跟开发商协商;已经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的,如果要更名,则一定要征得开发商的同意,撤销现在的合同,重新签约备案。
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是民法上的注意义务的体现,民法理论上将注意义务分为三个层面: 1、普通人注意义务,以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是否能够注意为标准,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难以注意,也没有注意,不能认定行为人存在过失。一般人能够注意而没有注意,行为人即存
一份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要符合以下这六个要件: 第一、遗赠人必须要有遗嘱能力,即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赠人必须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三、遗赠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决定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写上谁的名字,这项房产都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房产证只是对外公示效力的一项
在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割,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已经在婚前交付全部房款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始终只属于房产登记人。 如果房子在婚前购买,并且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离婚时,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而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的价值及所有权归属;若无法达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第一,
房产官司最有力的证据如下:物证、书证、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关收集的,可以请求法院收集。证据的收集其实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在房屋纠纷发生前,一个是在房屋纠纷发生后。尽量与对方交涉,并争取与对方就已
土地证和房产证,一般有以下的两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一定需要分割。能够被分配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具体的分配方案以及分割方法,就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约定。如果双方有约定或者协议的话,就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 如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其中将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是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为房地产受赠人。赠与房产的条件有六点,分别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