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概念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
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具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以及不具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上述当事人履行的行为。
强制执行顾名思义是我国人民法院针对“老赖”,采用一些强制措施,逼迫其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合法权利的手段。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一般有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人民法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两者的区别主要有:1.目的不同。2.前提不同。3.动因不同。4.实施主体不同。5.结果不同。
行政裁决书的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行政强制法》的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指对拒不履行的行政相对人强制其执行的权力。如果法律规定某一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则该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方式来执行;如果没有执行权的,则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所拥有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具体的方式包括: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权,指的是强制拒不履行的行政相对人执行的一种权力。如果法律规定某一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则该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方式来执行;如果没有执行权的,则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 1、从执行对象看,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的对象仅限于物; 2、从执行结果看,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只能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
(1)从执行主体看,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政机关。这与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不同。 (2)从执行依据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即使在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