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构成窝藏罪,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者为其提供钱财,帮助其逃匿或者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窝藏赃物罪的金额立案标准: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并且已经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包庇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针对的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即本罪的客体。后者针对的是犯罪的人,即本罪的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窝藏、转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洗钱罪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因此,两者存在着很大的联系。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
不知情销赃罪量刑标准:如果不知情的,就不构成违法,更不属于犯罪,没有法律责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如果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道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仍然替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的,就构成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主要有下面
窝藏、包庇罪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窝藏杀人犯判刑的规定如下: 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