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递交起诉状、身份证、证据等有关材料。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
进行拆迁安置的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拆迁房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调、裁决、诉讼处理。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予以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包括的条款有:拆迁主体双方的基本信息;拆除房屋的基本信息;拆迁时间与拆迁方式;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