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法院移送管辖是可以上诉的,由于各种原因,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当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管辖。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
法院移送管辖是可以上诉的,由于各种原因,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当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管辖。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
法院可以自行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得再移送给其他法院。
法院是可以自行移送管辖的,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
如果是民事案件的上诉,则移送到上级法院的时间根据规定应当是三十日,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的,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后,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如下: 1、破产企业纳入国家计划调整范围; 2、破产企业经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等情形。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院可以自行移送管辖。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当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管辖。当然,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受理后认为情况属实的,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浦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闸北区、普陀区、宝山区、嘉定区、青浦区、崇明区。
法院的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是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权限范围。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反革命案件,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