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车辆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高空坠物砸到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六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
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 2、注意检查房屋。 3、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4、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高空坠物连带责具体指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法律规定,若是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损失。若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
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此类事件要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进行确定去哪个部门。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实施的高空坠物控制措施有: 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 2、注意检查房屋。 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
在高空坠物赔偿过程中,无力赔偿情况可由别人代为赔偿,如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失,其父母有赔偿义务。若是出现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高空坠物的责任采用过错推定原则,需要由侵权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是实施的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还是应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
高空坠物事件的预防管理及改善措施包括有:警惕高架的广告牌;注意居民楼房坠物;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关注警示牌通告;尽量走内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