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或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2、一方婚前购买或者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在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但如果一方自愿分割的,也可以将一部分个人财产分割给配偶。另外,对于婚前房产
买房产定金的退还规定如下: 1、购买房产的定金一般不退。如果是购房者的原因,不能退定金;但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不能继续签订购房合同,无法达成买卖房屋的目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
房子退税政策如下:1、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
要将购置的房产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主要取决于购房的时间、房屋出资的来源以及房屋登记情况,如果房屋是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该房屋认定为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次,如果房屋是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后购买的,一般情况
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所有权人有没有获得国家颁发的使用权证,以及是否允许参与市场交易。大产权房是指,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能够获得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书的房产。小产权房是指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产权证不是由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一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置房是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体土地上盖房屋均不予办理房产证。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证所代表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与国
婚前已经购置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房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1063条的规定,一方婚前个人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同时,相关司法解释同样规定了,对于只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遗嘱要办理房产过户的程序如下:首先,需要受益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之后再到区或者市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因为遗嘱人可以订立
部分小产权房可以转大产权。通常我们将产权存在瑕疵,未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称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分为很多种,经济适用房,或者上世纪90年代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房改房都属于小产权房,这些房屋通过补交差价、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可以合法办理不动产
夫妻双方有房产的,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就属
首先,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受遗赠人没有继承全部房产的,再按照遗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