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根据我国《刑诉解释》第155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
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规定有:有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
除以下人员,其他均可担任见证人: 1、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3、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
刑事辩护人的范围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监护人、近亲属、辩护律师等。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诉讼参与人。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可以
刑事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技术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如下: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抚慰金等非物质类的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在这里需要留意: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