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一是法定监护。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是指定监护。对监护人的确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规定有: 1、配偶; 2、父母; 3、成人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由父母担任其监护人,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其监护人,其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
《民法典》规定,以下民事主体可以担任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具体是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指定监护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
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是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监护人包括以下个人和组织: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监护人的认定:由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担任其监护人。确定监护人的几种方式:遗嘱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指定监护,法院判决确定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以及民政/居委/村委监护。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是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或直接申请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