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依照法律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担保人的条件:与案件没有牵连;具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具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以及愿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
诈骗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
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取保候审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1、
刑事案件公诉条件有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享有公诉权。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属于公诉案件的法定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于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的。
刑事案件撤诉的条件分为自诉案件的撤诉和公诉案件的撤诉。以公诉案件的撤诉条件为例,具体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
当事人就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的条件包括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保险诈骗罪缓刑的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有悔罪表现; 5.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