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分手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 (1)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 (2)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
分手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分手协议书如果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分手协议书如果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
分手协议中的人身关系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不违反公共秩序,也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本协议的这一部分就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协议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即是有效的,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但是,分手协议是否具有法律
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
《民法典》规定分手费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不会保护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同居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属于双方按份共有。双方原则上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等的情况下,签订的分手赔偿协议是有效的。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
分手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情况下,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有法律效力。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
手写离婚协议书,在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
除非协议双方对协议书写的方式以及其对合同的效力的影响有特殊约定,否则协议的书写方式(手写或者打印)对合同效力无实质影响。只要协议形式与实质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