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公告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古建筑被列为文物保护,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 5、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
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抵押,可以分别抵押。
房产抵押流程是: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发放他项权证。
以下房产不得抵押:所有人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产证不齐全的;无卖出声明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公共福利事业的;已列入拆迁范围的;已列入文物保护的;违反银行规定和房产抵押规定的。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 (一)抵押人的房屋; (二)抵押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四)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五)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抵押房屋的法定条件是:抵押房屋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抵押房屋具有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
办理房产抵押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2、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3、以
房产抵押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房产抵押需要的资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 (一)抵押人的房屋; (二)抵押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四)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五)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商品房抵押后的限制是:抵押期间,当事人如果有约定不得转让抵押房屋的,就不得将房屋进行转让;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
房产抵押的条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该房产有处分权;依法将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及依法与债权人订立抵押合同,并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