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诉讼上诉后,该二审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判决,自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延长二审的审理期限。
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判决;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内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一审审理的,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的判决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话,那么则是四十五天内判决,法律对此的规定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因此应该参照上述的时间标准进行判决处理。而且要注意的是,有特殊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并及时审结;有特殊情况的,要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四十五日内判决,并及时审结。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的,法院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一审上诉后,法院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一审上诉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开庭后,如果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该期限从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下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四十五内下判决。上述期限均从立案之日算起。
行政诉讼的判决,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法院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