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诉前财产保全书应写明,申请保全人或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申请的目的和原因;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状况;申请法院的名称;以及申请保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申请日期等。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要考虑保证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财产权益的实现,又要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限于请求的范围,指保全的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请求保全的数额基本相等。 与本案有关
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4、证明申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向受诉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被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保全。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
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 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者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协议; 3、相关产权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简称,是指公证机关证明即将结婚的男女就婚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是与离婚案件中需要进行分割的部分。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如下: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
诉讼前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不可由法院依职权行使; 2、法院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价的担保; 3、由于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4、该保全行为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一方有可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在判决完毕有可能会被执行财产; (3)需要向法院申请; (4)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