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诉前保全的适用情形有: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
提供担保是诉前保全申请人面临的重大的负担和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的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数额是确定的,但是如何提供担保,法律没有跟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各地法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手续是: 1.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提出合法的申请; 2.对诉讼争议财产申请保全; 3.向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财产保全后胜诉了的,如果是申请人胜诉,则被保全人不履行判决时,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一般包括两种,分别是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起诉之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一般包括两种,分别是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起诉之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
认定民事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法院在诉前保全中所作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解除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如下: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的时间限制为三十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另外,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的条件有: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