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限制减刑是相对应与减刑而言的,是指对于某些判处死缓的罪犯,在其满足减刑的条件时,需要限制对其的减刑的适用。这类罪犯包括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种重大暴力犯罪的;累犯被判处死缓的;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死缓的;对于这些罪犯的减刑不可无限减
限制减刑的意义在于限制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通过对其限制减刑,可以保证其服刑达到必要期限以消除人身危险性,因此不必判处
限制减刑的概念: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与减刑不一样。
死缓限制减刑是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
限制减刑类罪犯有: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裁判刑罚时,根据其犯罪情节等,对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刑罚种类变更或者减刑幅度进行一定限制的刑罚制度。限制减刑的情形: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因故意杀人等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施有组
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
减刑的限制如下: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一半;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对限制减刑的死刑缓刑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 被判处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