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因非法转让、倒卖
行为人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依法律规定,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2、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
犯本条罪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或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5%以上20%以下罚款的情况特别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以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5%以上20%以下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2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狩猎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