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截止2021没有失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患方主体要具备的条件: (1)参加和解的患方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参加和解的患方要具备主体资格。 2、参加和解的医方要具备的条件:如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调解,则代表医院的行为,其和解行为合法有效。如其他医院人员参加和解原
医疗事故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 1、和解的患方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患者死亡,由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和解; 2、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即院长需要参加调解; 3、和解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
法律上医疗事故认定条件有以下特征: 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 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 4、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
根据我国有关医疗事故责任以及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 1、完全责任; 2、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 4、轻微责任。对于不同程度的责任应当承担多少赔偿比例,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多采用完全责任承担100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规定是:发生交通事故当场处理,同时在十天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管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并送达当事人。
发生医疗事故的,若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拒绝承担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权利救济。医闹不可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医疗不能正常进行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具体有三种:缔约过失的责任、违约责任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因为当事人在缔约的时候犯了错误导致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而让当事人遭受了损失。违约责任。指的是双方的当事人在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债务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所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