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发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
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没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并不代表这案件就可以结案了。因为有的时候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够充分,如果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补充证据的话,在必要的时刻还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具体规定如下: 1、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
检察院批捕后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开庭审理,但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实比较严重的,可以相关情况难以认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延长审查起诉的时间,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检察院批不批捕一般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通知。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
检察院不批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且公安机关释放嫌疑人后要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还需要继续侦查,且嫌疑人符合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实施监视居住或者办理取保候审。
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之后,对公安机关放人的时间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决定书之后就马上放人,最长也不会超过24个小时的。不予批捕的决定通常都是因为公安机关的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