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老人没有遗嘱,继承的方法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继承开始后,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的包括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
首先,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未公证遗嘱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都具有优先效力。其他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
遗嘱不一定要公证。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其他遗嘱。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这里所说的“公证机构”,既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
当事人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或者内容具有争议的话,可以采取申请复查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解决纠纷的途径。首先,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遗嘱错误的话,就可以就公证书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公证协会,提
房屋继承遗嘱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但是办理公证的话,可以使该份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包括了下面五种方式: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录音录像遗嘱;4、口头遗嘱;5、公证遗嘱。在这五种遗嘱中,公证遗嘱具有
众所周知,经过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遗嘱并不能更改。实际上,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遗嘱,只要被继承人愿意,就能更改甚至是撤销。只是在法定的六种遗嘱类型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然属于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都
自书遗嘱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自书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1、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
一份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遗嘱,须写清楚遗嘱人的名字、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等的基本信息,以及遗嘱人的亲笔签名等等。 而且,遗嘱还需要符合以下这几个方面的条件: 1、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
自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才有效:1、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更不得打印;2、遗嘱中处置的财产应属于立遗嘱人所有;3、应具备遗嘱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遗嘱人身份信息、财产具体信息、财产处置方式、亲笔签名和日期。 现实中存在大量无效
遗嘱指定一人继承,需要明确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