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
撤销之诉与合同之诉的区别在于,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
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有缺陷的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缺陷的情况下行使的,应当撤销已建立的合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具体如下: (1)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2)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3)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
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有缺陷的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缺陷的情况下行使的,应当撤销已建立的合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
撤销之诉与合同之诉的区别: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
区别在于: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主要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合同之债因双方的法律行为产生,即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行为产生;侵权之债因违法侵权行为产生,即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责任。 2、构成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
进行债权人撤销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则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