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山东省,行为人失手造成火灾,应追诉情形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而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6万元以上。
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
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 6万元。两高颁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 “ 数额较大 ” 的标准确定为 6 万元; “ 数额巨大 ” 的数额起点,按照受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是侵占“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是指数额在1
职务侵占罪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处理方式要分情况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处理方式如下:如果一般公司、企业或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占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2万元的侵占,即符合立案条件,应当追究侵占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