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这种变普为简的程序选择权具有单向性与有限性,并且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口头提出的,须记入笔录并签章确认。有限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
第二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发回重审,原审法院要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原告不用再写起诉状,仍按一审程序进行,该举证如实提交证据,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双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仍可以提起上诉。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
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然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开庭审判。3.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后,在十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4.人民法院开庭前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所谓“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当事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 二、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提起诉讼,应当
(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必须在上诉期间提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
撤诉条件如下: 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
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条件一般包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主体适格;有明确的被告人以及有明确的赔偿请求等。《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立案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
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 1、刑事案件必须成立; 2、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 ⒈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⒉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⒊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