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2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2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1)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
参与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应当包括: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需要赔偿的内容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1、医疗费,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5、如果造成被害人死
需要赔偿的内容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1、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通常主要涉及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按照受害人受害程度,有如下分类: (1)受害人死亡的。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 (2)受害人致残疾的。首先对伤残者之残疾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法是: 1、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 2、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级别的不同,赔偿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