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工程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样,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内容很多,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劳动合同,而工程施工合同则主要是存在建设施工的范围内。
1、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2、建筑工程发包实行以招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3、禁止发包方与承包方联合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应当从四个方面来区别: 1、标的种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工程劳务合同标的中是工程中的劳务,即仅提供劳动力。 2、报酬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支付的是工程款,其中包含人工工资。而劳务合同发包方支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承包范围是指只要企业资质证书上的专业符合,只要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倍,企业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根据法律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与施工劳务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分为若干资质等级,而施
施工索赔就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索赔,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的程序如下: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主体:主要有两方,分别是作为施工劳务的发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专业工程施工承包人及工程施工分包人,以及作为施工劳务的承包方的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人。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分包合同一概无效。 结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 (二)项的规定,有效的分包一般以发包方同意为前提,但劳务分包
工程总承包可以施工分包,但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属于违法。
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以下情形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