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所以一般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三式三分的,交通管理部门会保留一份作为留档,如果一方丢失的,可以向作出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加盖公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百分之五十,自己承担百分之五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一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起诉,但是需要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遗失处理如下: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的,交警部门有存根,不影响事故处理。并且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有编号的,交警队要有备份,即使是简单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有一联交警备案。如果是双方,可以找对方复印,找交警队重新盖章。如果在事故处理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就剩赔偿问题,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可以先由当事人协商进行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一般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般有三种途径可以选择: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调解成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制作调解终结书。 3、向法院民事起诉,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需要索赔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反应的。确实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该要自检验报告或者是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交警部门不能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当事人是可以在民事赔偿案件中向法院提供当时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据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事故科根据现场勘查、事故原因分析以及有关交通法规认定的事故科打印出来认定书,事故有关方签字领取不是自己打印的,应该按照事故科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