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公安局取保候审和检察院取保候审的区别:公安局取保候审和检察院取保候审最后的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具体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取保候审一般不会到法院。除非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法院决定逮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
检察院不批捕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取保候审后,案件还会到法院。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案件给检察院;而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移送案件给人民法院。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检查院和公安机关会同意。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需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法院可以继续取保候审。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收监执行。另外,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判处实刑,会当庭予以羁押并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