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2.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 不过首先看借贷合同是否有约定管辖,有约定的只能至约定法院起诉。 否则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之中对你就近、便利的法院提起诉讼。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
具备下列情形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1、被告一方当事人离开了其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时间,此时离婚诉讼案件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其原告住所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2、被告是不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地的外国人,一般也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
我国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需要在对方也就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否则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会驳回你的起诉。 但是,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因此异地欠款的民事诉讼,一般是需要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是不可以去原告所在地起诉的。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由原告所在的起诉的,那就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或者被监禁的,提起诉讼的,就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被告在哪住就去哪的基层法院起诉。但在下列情形中,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可以。法律规定的管辖地有两个,一个是被告住所地,一个是合同履行地。民诉法解释又进一步解释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自然人借贷案件中,即原告所在地。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因此异地欠款的民事诉讼,一般是需要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是不可以去原告所在地起诉的。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由原告所在的起诉的,那就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或者被监禁的,提起诉讼的,就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针对民事案件,在起诉的时候一般遵循的都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如果能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存在以下特殊情况能在原告所在地进行: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