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申请人到公安部、外交部等机关申请办理。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一、续办事宜: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二、申报材料: 1
如何办理居住证如下:1、当事人要办理居住证,应该到其现居住地的社区中心进行办理,当地基层部门受理后,会交由公安机关制作,签注,发放居住证,再由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到当事人手上;2、当事人要办理居住证,必须要在本市有稳定的居住地和稳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居住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1、需要申请人持居住地方户主的身份证和居住家庭的户主户口本到公安派出所申领; 2、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3、租房居住的由房主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居住证
居住证丢了补办需要的手续是:申领人提交身份证、照片图像、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证明等材料,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重新缴纳工本费,进行补证。
需要去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领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当事人要办理居住证,应该到其现居住地的社区中心进行办理,当地基层部门受理后,会交由公安机关制作,签注,发放居住证,再由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到当事人手上。当事人要办理居住证,必须要在本市有稳定的居住地和稳定工作,并有着本地的社保记录,
首先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领居住证。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会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申领人要补充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