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
工伤后如果同事拒绝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核实事实是否真实。而且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是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
证人可以拒绝作证。所谓拒绝作证权,又称作证豁免权,是一种基于社会伦理、公共利益、证人权益等保护的特殊权利,赋予证人依法拒绝向法院陈述和提供有关证据的事实,并在许多国家得到证实。在规定公民作证义务的同时,出于保护家庭、职业道德或宗教信仰的需要
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而被告拒绝出庭的,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会予以拘传;确实无法到庭的,需要出具书面意见,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
工伤后同事拒绝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核实。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
工伤后如果同事拒绝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核实。而且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是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
证人有权利不作证。证人拒绝作证权,又称“证言拒绝权”。是指证人因某种特殊情况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都有明确规定,但理由不完全相同,归纳起来有: (1)公务人员或曾经是公务人员因职务而知悉公务之秘密的; (2)从事某种
证人拒绝作证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经法庭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证人出庭作证实在有困难的,可以经法庭许可,以书面证言、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来履行义务,所以证人是有权拒绝出庭。任何了解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所需的交通、食宿以及其他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申请证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