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2、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等等。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
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他人不但不可以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也不能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能受到这种保护。1.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提交申请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在商标局注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经初步审查和异议公告,确认符合要求的,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
以下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商标在商标局注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经初步审查和异议公告,确认符合要求的,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
以下这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
注册商标要去商标局注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