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租房合同是签订当天就生效。依法成立租房合同时双方无特别约定的,租房合同自签字时成立,成立即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合同生效的时间。双方对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履行债务。 2、如果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未明的,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的,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3、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
债务人是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也就是此时不能提起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也就是此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取决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合同当事人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
债务可以提前履行,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其债务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费用的,则该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所负债务是否可以提前履行应视情况而定。 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 1、对于第一种情况,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 2、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没有违约金的,但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如果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应当按时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