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交给劳动者,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等责令其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违法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支付赔偿金。因此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
如果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违反公司制度; 3、给公司带来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之后依旧不出具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之后调解不成功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之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女职工在孕期时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续延至其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之后双方决定不续签的,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已经消失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需写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终止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工作交接、工资给付、补偿金给付等事项);以及加盖公司的印章和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