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3
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超越职权,擅自作决定;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以及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表现形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信用卡犯罪的法律特点如下: 1、犯罪数量逐年增多; 2、犯罪主体多样化、复杂化; 3、犯罪手段科技化。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合同诈骗罪形式如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以及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非法放贷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 2、未依法严格审查借款人身份条件,明知借款人与实际用户不一致的,发放冒名贷款; 3、明知用户提供虚假贷款信息,未按规定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贷款
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2、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4、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诈骗的主要形式主要包括下列形式,即以中介的名义进行诈骗;利用熟人关系进行诈骗;通过小的利益取信于人来实行诈骗;以遭遇某种祸害需要帮助来诈骗;以及利用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诈骗的主要形式: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4、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诈骗; 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为实。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
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有: 1、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 2、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 3、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 4、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自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或者签订电子确认书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