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5000元是立案的基准。另外,个人贪污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金及募捐品、受贿、罚款、征收临时金、贪污手段恶劣、销毁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立案。个人贪污额不足5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和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按照国家规定不公开,金额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个人贪污金额在5千元以上2、个人贪污金额不足5千元,但有贪污救济、危
在以下标准下,贪污罪才立案: 1、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是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或者曾因贪污、受贿、
达到以下标准贪污罪才能立案: 1、贪污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
贪污罪的起点是3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罪数额大标准为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贪污罪数额大标准为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贪污罪数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要根据贪污的数额来判断。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主管、经营或者管理公共财物的权力和便利条件,窃取、骗取、侵吞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于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犯罪分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位的便捷,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是受国家单位、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位上的便利,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国有财物的。 对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予以立案: 1、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基本的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土地10亩以上,其它土地20亩以上丧失基本功能、或受到永久性的破坏; 3、导致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达50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