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一定是专属管辖。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而其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
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的标准是,当事人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辅。既然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
提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通常是指对该纠纷的诉讼管辖,也就是该找哪里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
一般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租赁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租变动影响合同的履行;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的诉讼等。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租赁房屋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该约定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是无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问题分别有:房屋损害侵权纠纷;人身财产损失纠纷;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纠纷;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装修费、修缮费分摊的纠纷;房屋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的纠纷;法定其他纠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具有书面协议的,按照书面协议为准。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纠纷有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