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遗产继承人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
继承遗产中的父母包括下列主体: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的父母是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继承人依法继承了遗产,也要一并承担义务。继承人的义务是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能继承遗产,在受到遗赠的时候,遗赠属于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若是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人以外的人能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定立遗嘱将遗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立遗嘱必须是处分个人财产,且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才有效。
法定继承人参加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 1、先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就不能继承生子女的遗产这种说法不正确,因为继承继子女的遗产与继承生子女的遗产之间不存在冲突,只要符合继承的条件,可以同时继承继子女与生子女的遗产,并不会存在限制。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再继承遗产的。若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想恢复继承权,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人民法院认定为可以恢复的就可以。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了,是不能继承的。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三种,没有遗嘱的,可以进行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着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遗产继承顺位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